導護教師因公傷病 教部:地方政府可編經費補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去年12月執行導護工作時遭撞重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質疑,受到法令限制,學校無法為所有導護教師投保意外險。教育部則說,地方政府可編列經費補助因公傷病的醫療費用。

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明定,「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所有執勤的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以梁姓教師為例,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無法理賠,住院5週僅有2週由健保給付,其餘3週都須由家屬自費。

教育部回應,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依事件中學校應負的責任比例,進行理賠認定。梁姓教師事件中,經警方判定肇事責任為闖紅燈的小客車駕駛,不涉及學校場地設施或管理疏失。

教育部表示,教師因執行公務受傷,除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辦理外,有關「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費用」等醫療費用,可由各地方政府編列經費給予補助。

教育部表示,已經請高雄市政府提供梁姓教師家屬相關理賠協助,目前住院醫療補助約新台幣160萬元,教育部也持續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相關法令協處事項,以保障教師權益。(編輯:張芷瑄)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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