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 2私大協會建議維持1/10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  2私大協會建議維持1/10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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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高雄6日電)立法院擬修正「大學法」,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提高到1/5。國內2個私大協會今天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聯合提案,認為學生參與的重點在公開校務資訊,建議維持現行的1/10。

立法院擬修法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引發各界討論。教育部今天在高雄市進行112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第2天議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聯合提案,呼籲「大學法」修法應反映大學自主及自治精神,僅作合理管制。

提案指出,學生是大學的學習主體,但非校務治理主體。開放參與校務會議的重點,在於讓各校揭露程序、公開校務資訊。學生代表比率若太高,可能受限於課業忙碌無法參與會議,或是學生會無法組成等因素,過度侵擾學校遠程興學計畫目標。

2協會建議維持現行1/10的比率,如果修法要適度提高,也不宜超過1/8。教育部在書面回應中指出,將持續廣徵學生、教師團體及大學校院的意見,尋求社會共識。

清華大學前校長賀陳弘昨天受邀在全國校長會議中發表專題演講,他提到,校內相關會議若要納入年輕世代觀點,除了「校園重度使用者」的在校學生,也可考慮納入畢業10年左右的校友。

賀陳弘指出,校友已完成大學的知識訓練,並有一定的業界經驗,真實認識產業與社會的需求,且不存在師生之間的利益衝突,或有「權利不對等」的疑慮,可以為大學提供發展營運、知識探索方向、人才培育的多元觀點。(編輯:方沛清)1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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