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免術換證吳宇萱案 伴盟樂觀期待結果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伴盟今天表示,所代理的跨性別女性吳宇萱,在無性器官摘除手術完成證明下欲登記為女性釋憲案,昨天裁定程序上不受理,但非認可此規定合憲,且有勝訴前例可循,樂觀期待結果。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布新聞指出,依台灣現行制度,若要申請變更性別登記,根據內政部行政函釋,申請人被要求應檢附二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的診斷書及合格醫療機構開立的性器官摘除手術證明。

伴盟並說,人權團體多年來強烈批評上述規定侵害憲法所保障的性別自主權、身體自主權與資訊隱私權等基本人權;伴盟於2020年11月陪同吳宇萱向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要求變更性別登記,被拒絕後開啟後續訴願與行政訴訟。

承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上述內政部函釋確實有違憲疑慮,於2021年12月裁定停止吳宇萱案訴訟程序,並依職權聲請釋憲。

伴盟並說,昨天憲法法庭裁定程序上不受理,最主要理由是認為此為法官聲請釋憲,若法官判斷內政部發布的行政函釋有違憲情形,可直接拒絕適用,所以認定尚無釋憲餘地。

伴盟認為,這次憲法法庭不受理的理由並非認同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合憲,相反的,憲法法庭是認為行政法院可以逕行判斷相關行政命令是否違憲,以及是否拒絕適用。

伴盟進一步指出,如同伴盟義務代理的另一案「小E免術換證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1年9月判定相關行政命令違憲,就個案判決拒絕適用,並判此案當事人勝訴;接下來吳宇萱案將回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繼續審判,伴盟樂觀期待審判結果。(編輯:管中維)1120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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