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台灣因地形及季風因素,每年冬、春兩季易發生起霧情形,影響駕駛人視線。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國道有65座濃霧偵測器,偵測到能見度低於400公尺即告警。
高公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已針對轄區易發生濃霧路段自建29座濃霧偵測器,近年更與氣象局合作完成建置36座,目前共65座,當濃霧偵測器偵測到能見度低於400公尺時,即於發生地點上游前2處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濃霧訊息,並啟動CMS上方的閃光告警燈,及透過高速公路1968 App推播告知用路人。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如行駛國道遇濃霧時,應開亮頭燈、加大行車間距,務必小心駕駛;能見度不佳時,應即減速,開啟近光車頭燈、霧燈及危險警告燈;能見度太差時,建議駛往鄰近服務區等待霧散,或從最近的交流道駛離高速公路。
其次,霧中行車時,應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小心駕駛並避免變換車道;切勿緊急煞車或將車輛停於車道上,以免後方車輛反應不及。(編輯:陳政偉)11203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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