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黃牛行為不僅影響藝文活動正常售票,甚至損害就醫掛號權益。消基會今天建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無須售出獲利才執法,加價上架陳列欲轉售即可處罰,遏阻黃牛橫行。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呼籲修社維法、加重罰則,以消弭黃牛猖獗」記者會。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說,黃牛猖獗,但是員警辦案若沒提出轉賣後獲利事證,送交法院後不會執法進行懲處,因此消基會建議修正條文的執法要件,才能有效遏止黃牛問題。
社維法第64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其中各款行為的第2款為「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說,消基會建議修正社維法第64條第2款,對於意圖轉售營利者,只要有加價轉售的想法並上架陳列,就可以加以處罰,這樣才能讓警政人員有效辦案、提振士氣,以遏止黃牛橫行。
具體修改內容,陳雅萍說,將此條文第2款修正為「非供自用,意圖轉售謀取利益,購買運輸、遊樂票券且上架陳列販賣者。」或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意圖謀取利益,轉售圖利且上架陳列販賣者。」
消基會也主張,法條中規定的票券不能只限於交通運輸和遊樂票券,應針對現實社會已出現黃牛的行業,包含醫療、休閒、藝文表演、體育賽事等都納管,並要對於上述罰則加重。
徐則鈺說,黃牛問題非常猖獗,不僅國內外知名藝人演唱會、體育賽事售票作業,被加價代購的黃牛介入,使得消費者買不到票,連台大醫院醫師施景中也在臉書貼文表示,已讓需要就診病人無法掛號看診。
徐則鈺並說,除了員警執法無效,影響士氣,其實去年11月28日已引起消費者向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推動藝文表演票券採「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實名制,截至今年3月1日止獲得1萬253名民眾附議,但是因為實名制會影響進場作業時間、耗費人力,無法取得業者認同,消基會呼籲政府、立法院各黨團儘速修法。(編輯:管中維)11203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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