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31日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近1年,勞動部今天指出,截至今年2月底,特別加保累計申報單位數達1萬6182家,被保險人數達2萬8513人次,平均每月服務約3000人次。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去年5月1日上路,新增職業災害保險特別加保管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長吳依婷今天在例行業務說明會上指出,若按行業別被保險人數觀察,營建工程業為1萬5769人次(占55.30%)為最多,其次為其他服務業2720人次(占9.54%)及運輸倉儲業2586人次(占9.07%)。
吳依婷說明,因應勞動型態日益多元及零工經濟發展,例如營建工程業因產業特性,常有工項層層下包情形,許多小型工項可能由個人承攬,或部分勞工利用下班或假日時間,臨時短暫從事平台外送工作等,為提供這些人員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管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
特別加保適用對象包含,自然人雇主及其僱用員工,如營建工程業之工頭及其僱用的點工;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如平台外送員、個人接案工作者等;及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提供勞務(非受僱)的童工,如廣告童星等。
勞動部指出,人員可於工作前,透過統一超商ibon機台、勞工保險局官網及官網公布的職業工會等,擇一管道申報參加職災保險;且在完成加保、繳納保費後,可立即於相關管道查得納保結果。
勞動部提醒,特別加保保險效力自保險費繳納完成實際時間起算,民眾務必在工作前完成申報作業並繳納保費,才能即時得到保障;自然人雇主或勞工如已預先知道工作日期,也可提前10日透過特別加保管道預約加保,保險效力於保險費繳納後,自指定日期生效。(編輯:龍柏安)112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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