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嵙崁基金會將開董事會討論解散 環保署:尊重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財團法人大嵙崁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由環保署監督管理,肯定其歷年環保貢獻,對於28日將召開董事會,討論解散等事宜,環保署無權干涉,尊重地方決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新聞指出,大嵙崁基金會的解散權,依其捐助章程,由桃園市政府指派的董事所成立董事會討論決議後行之,環保署無權干涉。

環保署表示,大嵙崁基金會於110、111年辦理「桃園市石門水庫總磷削減管制措施推動計畫」,持續推廣無磷肥皂的製作及使用,實際保護石門水庫及大漢溪的水質,對其歷年的環保貢獻,予以肯定。

環保署補充,大嵙崁基金會於86年由前桃園縣大溪鎮公所籌措新台幣250萬元、桃園縣政府配合補助300萬元,共計籌措550萬元捐助財產,並於87年7月14日由環保署許可設立,現由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擔任幕僚作業,為環保署監督管理的財團法人。(編輯;管中維)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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