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 登錄歷史建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18日電)新竹市政府今天表示,經文資委員於日前現勘及開會討論後,決議登錄新竹市第一公墓內「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為新竹市歷史建築。

新竹市政府發佈新聞稿,文化局表示,「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形制完整,有優美的石雕裝飾,其興建年代更早於新竹市的國定古蹟鄭用錫墓(1869年),可說是新竹地區代表性的墓葬。

文化局長錢康明說,新竹市第一公墓為清乾隆年間地方官紳捐地成為義塚,時代更迭,逐漸轉為公墓使用迄今,其「太學生墓」在新竹地區少見。

錢康明表示,感謝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副教授邱鴻霖、教授李匡悌率文化資產監看團隊於第一公墓的調查評估中發現這個墓葬,墓葬整體保存狀況及完整性佳。

文化局說明,「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墓主翁林福為「淡水廳志」記載人物,竹塹城捐監生,墓碑上尚未題刻原名翁林福,而以太學生「承志」稱之,以昭明其孝子之風。

文化局指出,墓主翁林福家族在竹塹地區有諸多貢獻,後代子嗣人才優秀有監生、貢生等,也有經商有成者,更於戴潮春事件發生時保安有功,穩定地方治安,與清代竹塹發展歷史有深厚淵源,歷史意義及價值重大。

文化局表示,墓主清道光18年(1838年)逝世,墓體於清咸豐壬子年(1852年)重修,墓碑及墓耳由花崗岩製成,另有墓龜、墓桌、左右伸手、屈手、墓埕、拜石、福神等,雕刻精美、形制完整,但墓碑頂部因遷葬習俗而稍有破損,但不影響其文化資產價值。

文化局補充,此次由國立清華大學副教授邱鴻霖提報「皇清太學生承志翁林公之墓」為古蹟及歷史建築,受理後依文資法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會議結論為該墓葬具文化資產價值,登錄為新竹市歷史建築,後續管理維護將與清大合作。(編輯:方沛清)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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