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5日電)近期職場性騷擾案件頻傳,勞動部今天指出,事業單位有大有小,強制雇主找專業團體協助事件調查、提供被害者諮商等資源,恐有困難,但是否以補助等方式加強誘因,可再討論。
勵馨基金會等婦女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職場性騷擾事件往往讓被害人身心受創,現行法規僅規範雇主在發生事件後,「得」為被害人引介諮商、身心診療、法律諮詢等資源,被害人服務有待加強;呼籲政府編列預算,委託專業團體協助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規定,雇主在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時,本來就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至於是否強制規範雇主在處理申訴時都要邀請其他外部專家,黃維琛說,過往有討論過,但勞工、雇主方都有表達疑慮;事業單位有大有小,若是情況較複雜、事業單位有負擔能力,可以邀請外部專家學者,若單位較小、或事件情節較單純,可能就比較不必要。
被害人服務資源方面,黃維琛表示,若一律規範雇主必須協助,同樣可能會面臨事業單位大小、負擔能力不一的問題。
至於職場上若遇客戶、合作單位性騷擾,告知雇主後,雇主有義務與對方廠商協調,如向對方公司提出調查要求,或以暫停合作等方式減少雙方接觸。
黃維琛指出,雇主接獲申訴時,處理過程應設身處地為勞工著想;若勞工認為在申訴過程中,雇主未盡調查義務或處理方式不適切,可再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將介入調查整體處理過程,確認雇主是否確實提供立即有效的處理,30人以上事業單位是否制訂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處理等。(編輯:管中維)11206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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