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新北市某幼兒園發生疑似餵藥案,教育部今天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處,要求確實督導幼兒園的用藥安全,若經通報園內違法提供幼兒用藥,請提醒教保機構於24小時內通報。
教育部函文提到,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的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幼兒園若無受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委託,請勿私自提供幼兒藥品。
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教育部提到,依教保準則規定,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包括託藥制度、託藥程序及用藥的注意事項,請各教育局處確實督導轄內教保服務機構務依前述準則規定辦理託藥。
教育部也請教保服務機構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安全教育知能,將用藥安全觀念融入教保活動課程,以建立幼兒安全的生活習慣及行為,國教署編製的安全教育相關教材電子書及教具電子檔已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請鼓勵教保人員自行下載運用。
教育部表示,各教育局處若經通報園內有違法提供幼兒用藥情事,請提醒教保服務機構務依緊急事件處理機制妥處,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定,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請各教育局處啟動後續調查處理及提供必要協助,以維護幼兒權益。(編輯:管中維)11206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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