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中21日電)配合民國94年次後義務役期將恢復為1年,教育部今天正式公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要求於9月開學前納入各校學則,引導有意願申請的役男完成專案服役。
政府去年底宣布「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規定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為1年,並研議大學彈性修業制度。
教育部今天正式公布服役彈性修業指引,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最快於今年9月中旬進入大學學士班。教育部要求各校在開學前,就要完成校內會議程序,將機制納入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報部;如果來不及,可先依照教育部的指引先讓學生申請,事後再追認。
彈性措施可讓有意願的役男,在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和學業,不影響後續投入職場或升學,提供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業年限等彈性。舉例來說,學校將放寬每學期最高學分數,而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的學分,不另外收取學分費。
另外,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的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如果超過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差額將由教育部補助。
教育部指出,為減輕大學提供上述措施的負擔,將透過國立大學績效型補助、私校獎補助經費等機制,學校每協助1名學生,公立學校可獲得新台幣6萬元(每人)補助、私校則是12萬元(每人)。相關資訊可參考教育部網站。(編輯:陳政偉)11206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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