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6日電)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今天與警政署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後決議,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警政署日前表示,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但由於相關政策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交通部長王國材說今天將與各單位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
交通部今天晚上證實,經過討論後決議,執法標準仍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
與會學者表示,由於現行的3公尺標準並沒有太大問題,既然沒有原因要修正更嚴的標準,加上用路人也都已經習慣,因此決議回歸現行標準。
學者指出,造成較嚴重的車禍屬於個案部分,建議交通部提出更多保護行人安全的方法,例如早開時向、行人專用時向、行穿線退縮等,加上安全宣導,希望形成良性循環。(編輯:陳仁華)11206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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