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法規 鼓勵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為促進淨零排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5條規定,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盼藉此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

環保署發布新聞指出,溫室氣體減量需要多管齊下,這次草案的精神是要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例如透過提升能源效率、節約能源等措施,擴大溫室氣體減量種類、對象及範圍,而執行自願減量專案者取得減量額度後可移轉或交易,形成減量誘因機制。

環保署說明,「自願減量機制」即為「碳信用抵換機制」,此機制產生的額度,氣候法稱為「減量額度」,國際也稱「碳信用(Carbon Credit)」,坊間視為「碳權」之一;「自願減量機制」多用作為碳定價機制的補充措施。

氣候法修法之前,環保署說,已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有「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主要是參照聯合國京都議定書中清潔發展機制(CDM)作法設計,此辦法執行至今,計有92案通過註冊,其中24案依實際減量成效核發約2378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量額度,並有682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已於環評抵換使用。

環保署補充,預告期1個月,這次草案參酌國際自願減量機制原則訂定,同時檢討審定溫室氣體減量方法,並簡化精進審核流程,計有22條,計有3大重點,包含「符合國際規範確保淨零轉型」、「提供公版方法及提升新方法審查效率」及「調整確證機制降低申請者負擔」。(編輯:管中維)11206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