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大考中心今天起發售113學年考試簡章,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等考試日程也公布,學測訂於明年1月20日至22日舉行,分科測驗訂於明年7月12日至13日舉行。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發布新聞稿指出,113學年考試簡章即日起發售,內容包含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的測驗說明、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考生可依大學校系採用不同考試成績的規定,自由報考高中英聽或選考學測和分科測驗的考科。
根據簡章內容,113學年高中英聽第1次考試訂於今年10月21日舉行,第2次考試訂於今年12月16日舉行,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擇優使用。
113學年學測訂於明年1月20日至22日舉行,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等6考科,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113學年分科測驗訂於明年7月12日至13日舉行,包括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7考科。
大考中心表示,除了學測國語文寫作測驗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學測其餘考科與分科測驗各考科均有選擇題和混合題型(同時包含選擇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或非選擇題型。
由於考試現場無法完全避免環境因素等情況,大考中心提到,113學年考試簡章試場規則中強調,若考生應試時認為試場內外的光線、溫度或非預期聲響等有影響應考情形,應於情況發生時立即向監試或試務人員反映。
在違規處理辦法方面,大考中心指出,簡章也針對考生攜帶入試場的物品或手機,增列不同違規情況的罰則或分款處置;另外,增列第23條第3項,有關國文考科分節施測的違規扣分,均以扣減分節成績合併計算後的「考科級分」方式處置。(編輯:張雅淨)11208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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