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媒體報導指進口蛋價差由農業金庫貸款吸收。全國農業金庫今天表示,依據農業金融法第9條,優先承作農業用途放款,對中央畜產會的進口雞蛋產銷調節專案貸款申請,皆依規定辦理。
媒體報導「進口蛋價差竟是農業金庫貸款吸收 藍委:蔡政府小金庫?」農業金庫今天在官網以「澄清進口蛋價差由農業金庫貸款吸收的疑慮」為標題,提出3點說明。
農業金庫指出,農業金庫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為「購買進口豬肉、雞蛋產銷調節專案」周轉資金的貸款申請,均遵循徵授信相關規定,嚴謹審核。
有關法源依據方面,農業金庫說明,依據農業金融法第9條,農業金融機構對農業用途的放款,應優先承作。
至於貸款者為何,農業金庫指出,農漁民、農企業、農民團體、農漁公協會、農漁基金會及一般民眾如有資金需求,只要與農漁業用途有關,均可提出申請。
另外,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表示,中央畜產會最終仍會向農發基金核銷。農業部畜牧司副司長李宜謙說明,是有規劃畜產會貸款的經費,會以農發基金支應,相關經費由行政院核准,因此未來畜產會要向農發基金核銷。
農業部農金署副署長周妙芳重申,農業金庫貸款給畜產會,都是依法執行業務。(編輯:陳政偉)11209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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