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台中引水人執勤罹難 天候不佳作業未符規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去年2月,台中港發生一名引水人執勤時不幸罹難,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昨天公布調查報告,事故肇因主要是天候不佳及引水船與引水人作業不符規範。

民國111年2月21日上午11時13分,一艘香港籍貨櫃船曉洋輪,於台中港引水登輪區,與引水船吉特101會合,一名引水人乘吉特101,計畫登曉洋輪執行進港領航業務,當吉特101停靠曉洋輪右舷引水梯放置處,引水人欲攀爬曉洋輪引水梯登輪期間落海,獲救送醫急救後不治。

運安會昨天公布調查報告,引水人落海原因主要涉及兩項因素,一是天候不佳,湧浪浪高2至3公尺使船舶搖晃,其次是引水船及引水人的作業都不符安全規定,包括:引水船靠泊大船方法、船上無符國際標準救援設備、引水人單手單腳爬梯造成重心不穩。

與風險有關調查部分,也有多項發現,因當時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引水人落海後仍戴口罩,而口罩經水浸濕情況下可能妨礙口鼻呼吸,不利於落海後的自救行動;另外,事故引水人被救起後,其穿著的救生衣有完全擊發充氣,但在救生衣外卻還穿著雨衣,不符合「救生衣須穿著於所有衣物最外層」的注意事項。

運安會在調查報告列出的可能風險,還包括:台中港引水登輪區距南防波堤堤口僅0.6浬,不符合引水人安全登輪的條件,造成事故引水人登輪急迫性,屬於長期性風險。如再發生類似事故,進港船船長可能無法將船舶安全駛入主航道,並對台中港航道控管衍生極大的風險。

另外,台中港引水船皆為交通船兼任,無專用引水船,台中港引水船現有救援設備無法將落海失去意識的引水人救起,與國際引水船救援設備相較,仍有改善空間。

運安會調查也發現,事故引水人患有冠狀動脈堵塞疾病,事故時仍屬於接受繞道手術前及術後恢復初期,面臨失溫、緊張、壓力的極端情況下,相較於心臟功能完全正常者,風險指數提高。

報告也顯示,航政主管機關未律定「引水人體格檢查表」的填寫標準,且未提供檢驗醫師指引文件評估該表各欄位的合格條件,未說明應包含哪些儀器及檢體檢驗項目,可能導致不同醫院對引水人的體檢檢查差異,或檢查結果未能反映真實狀況,進而影響引水人的領航安全。(編輯:陳政偉)112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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