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為了加強違規紀錄嚴重的駕駛駕照管理,交通部擬修法依照駕駛違規程度情形給最短2年,最長6年的臨時駕照,且都須接受道安講習跟繳清罰鍰才能發照,預計明年3月31日上路。
根據現行規定,持有普通類駕照的駕駛在年滿75歲以前,從102年7月1日起不用每6年換照1次,除了因肇事違規被處終身不得考照者,經過一定年限後雖然可以考取駕照,但駕照效期只有1年。
為了加強有多次違規紀錄的駕駛駕照管理,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草案,增訂違規紀錄嚴重者應換發短期駕駛執照制度,預計明年3月31日起上路。
根據交通部預告草案,規劃駕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重新考驗合格後,必須先接受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才能拿到僅2年期限的駕照;如果是駕照遭吊扣1年以上的駕駛,吊扣時間期滿不發還原有駕照,而是在接受道安講習及繳清罰款後,另發只有3年效期的駕照。
若吊扣駕照處分未滿1年吊扣期滿也不發還原有駕照,必須接受道安講習及繳清罰款後,另發只有6年效期的駕照。
交通部指出,如果持有臨時駕照期間再有違規紀錄遭到吊扣等處分,只能依規定核發或換發臨時駕照。(編輯:李亨山)11209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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