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今天到交通部抗議,不滿6月底上路的交通違規檢舉及記點新制,因配套不足,影響職業駕駛生計,有計程車駕駛1個月就收到6張罰單、違規被記7點,快要被吊扣駕照。
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6月30日起,實施多項交通新制,包括車輛不讓行人加重開罰新台幣6000元;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違規恢復或開放檢舉;新的違規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今天到交通部抗議,有數十輛計程車、遊覽車繞行交通部,最後由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轉交訴求給交通部官員。
劉鴻樟接受聯訪說,交通新制已影響職業駕駛生計,讓交通環境變成「行車地獄」,聯盟就是要為全國汽車駕駛的權益發聲,希望交通部重新檢討在不違反交通安全下的臨時停車及檢舉。
劉鴻樟說,台灣交通問題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道路老舊,現在工程和教育都還沒做的很完善,且沒有配套措施的情況下實施嚴格執法,駕駛人在先天不足的道路上,很難不違規,加上又用檢舉記點懲罰違規駕駛人,實屬不合理,現在開車出門總是心驚膽跳,整天擔心是否後面有「檢舉蟑螂」出現。
一名蔡姓計程車駕駛拿出最近1個月被開罰的6張罰單,罰金共新台幣6800元,違規記點共7點,其中5張罰單就是民眾檢舉,他說,加上先前的違規記點2點,他今年已被記9點,大概再違規一次就要被吊照2個月。
蔡姓計程車駕駛大嘆檢舉制度不公平,他說,駕駛須有駕照,民眾卻不用任何證照就可檢舉,交由警方開罰,不合理。
朱姓計程車駕駛說,警方不能光憑民眾的一張照片就認定一定是駕駛違規,他大吐苦水,他曾向監理單位申訴,不但要先繳300元申訴費,得到的答案卻是已繳罰款,代表認錯;而罰錢就算了,駕照一旦被吊扣,要如何生活。
林姓計程車駕駛說,有時不是故意要違規,但遇到年長者、行動不便人士、孕婦或帶嬰兒的媽媽,為方便旅客上下車,不得已併排或紅線臨停。(編輯:陳政偉)11210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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