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日電)交通部配合環境部推動汽機車改裝須採經噪音認證的排氣管政策,近日修正相關法規,將噪音認證排氣管納入驗車項目,最快114年元旦上路,違規者最重可吊銷牌照。
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
交通部說,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的排氣管,預計114年元旦起列入驗車項目當中,明年底前申請改裝排氣管,經公路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可辦理變更登記。
交通部表示,114年元旦後,違規者可開罰新台幣900元到1800元,若使用沒有經過認證的牌照,將限期改善,最嚴重可吊銷牌照。(編輯:陳政偉)112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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