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柴油車空污設備調修補助 展延至113年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境部今天預告展延大型柴油車空污防制設備補助期間,原本今年底到期,延長至明年底;1至3期大型柴油車調修後可減少約50%粒狀污染物排放,粗估明年可再增加3000至4000輛車調修改善。

環境部今天預告「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第二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修正草案。

環境部說明,1至3期老舊大型柴油車經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後,可改善50%以上粒狀物污染物排放,因此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可負荷的前提下,原訂申請補助者最遲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補助款申請,展延至明年12月31日。

環境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1至3期大型柴油車尚餘7萬4699輛未調修;自108年5月24日修正本辦法納入燃油控制系統調修後,截至今年9月累計受理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1萬6142件。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現在很多地方政府設有空氣品質維護區,對柴油車加強排放管制,如台北市對台北市政府、台北及南港等3處交通轉運站都設為空維區;若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蔡孟裕指出,希望展延期間各柴油車主能檢視自己車輛的排放情況,以符合各地空維區的標準;預估明年可再增加3000至4000輛車調修,粗估預算逾3億元。

蔡孟裕提醒,環境部於今年6月30日正式公告「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規定,柴油車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排氣定期檢驗,若檢驗不合格者,自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的次年起,連續2年每年須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

舉例而言,若明年2月排氣檢驗不合格,3月完成複驗合格,而行照發照月份為9月,在114年及115年(8月至10月)應實施定檢,若逾期未定檢將受罰。(編輯:李亨山)1121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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