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境部今天預告機車排氣審驗相關辦法,主要導入第三方認證機制,將新車排氣檢測、認證在同一家機構完成的現況,將另設認證機構,避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預計114年正式施行。
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草案。主要是針對新車出廠時排氣檢測導入第三方認證機制、另外採認歐盟及英國合格證明等。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台灣原先就採認歐盟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但英國脫歐後,雖然審驗標準未變卻難以認定,因此有業者向英國在台辦事處反映這樣的情況,才在本次修正中納入。
至於第三方認證機制,蔡孟裕解釋,目前規範是檢測、認證都在同一個機構辦理,但為了避免「球員兼裁判」之嫌,因此環境部另外設置認證要點,預計明年公告、並讓業者來申請認證機構的許可,114年正式施行第三方認證制度。
草案中明訂,申請設置者,不得執行涉及車型審驗及新車抽驗測試;另外,若新車抽驗測試、抽驗車輛選定、測試結果判定及其他應遵循規定,未能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完成新車抽驗者,得暫停其驗證核章。(編輯:李亨山)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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