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台灣早期新北、桃園及台南有許多收受營建廢棄物的砂石棧場,因未取得土地利用許可都是非法經營。環境部今天表示,統計目前共72家棧場,已54家納管,最遲115年底落日,呼籲業者加速轉型。
早期全台各地有許多俗稱「棧仔場」的砂石棧場,主要收受一般家戶裝潢修繕工程產生的磚塊、混凝土塊、廢木材、廢塑膠及金屬等裝修混合物,然而大多數不符合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的土地使用規定。根據環境部統計,全台約有72家砂石棧場。
根據資料,營建廢棄物去年申報實際處理與再利用量已達263萬噸。環境部今天舉辦「營建資源循環及廢棄物處理」記者會,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72家棧場中,已有54家合法納管。
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在這54家業者中,已經有1家完成轉型成為「資源循環處理廠」、1家正在試營運,另外5家仍在申請中。
賴瑩瑩解釋,其實在營建廢棄物中約有8成都是可以再利用的資源,僅約2成只能用掩埋或焚化處理;目前的54家業者大致上都能達到8成再利用的成效,但升級成「資源循環處理廠」,能讓再利用的價值更高。
舉例而言,若只是一般的粗粒料,大概是應用於道路舖設、工程回填等;但若進一步加工粉碎、分類,則可以成為混凝土使用的細粒料、海事工程使用的磚石填料等,讓營建廢棄物的價值最大化。
循環署表示,72家棧場都分布在新北、桃園、台南一帶,未能合法納管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利用許可還在申請程序,而土地許可核發屬於地方權限,目前已知3地皆訂定棧場落日,以新北115年12月24日最晚,桃園、台南分別在114年、明年需取得,未取得者須退場。(編輯:李亨山)11211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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