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掛牌免規費年底到期 公路局籲把握時間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交通部公路局去年11月30日起,除規定新出廠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使用中的2年內完成掛牌,今年底前還享有免規費優惠,公路局今天提醒約10萬輛車主把握時間。

公路局副局長張舜清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也稱微電車)掛牌進度。張舜清指出,去年新規定上路至今,新電動自行車領牌數有1萬7238輛,使用中的已有10萬1725輛完成掛牌登記,約還有10萬輛尚未掛牌。

張舜清說,10萬輛尚未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中,約有2萬輛因曾改裝,須重新再改回原規格後才能掛牌,另有8萬輛仍在觀望,在掛牌緩衝期到期時,再決定掛牌或不再使用。

因公路局對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提供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掛牌,可享有免收號牌及行照規費共新台幣450元,張舜清提醒尚未掛牌車主要把握時間,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投保強制險後,在期限內完成申領牌照手續。

公路局提醒騎乘電動車自行車雖免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不得載人、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影響用路人安全,監理機關每個月都會配合轄區警察進行未掛牌及違規改裝加強攔查及宣導。(編輯:李錫璋)1121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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