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台電承攬商更換線路工程今天引發國道3號通霄段交通事故,釀1死3傷。高速公路局表示,台電施工申請計畫尚未核准,也無通報施工作業 已檢討台電相關施工單位責任及罰則。
高公局發布新聞稿,經查明事故是台電公司電力線路施工相關申請計畫書尚未核准,也無通報相關施工作業,已違反公路法等相關規定,高公局中分局已檢討台電相關施工單位的責任及罰則。
台電承包商今天上午在國道3號通霄路段上空施工,疑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致電纜線掉落後,造成南下車道自小客貨車被勾住,先撞擊內側護欄,隨後北上車道半聯結車車頂又將電纜線勾住後,往北向拖移,致使南下原撞擊於內車車道的自小客貨車,2次被電纜線拖移撞擊他車翻覆。
高公局表示,這起事故發生在上午9時47分,造成車流回堵約5公里,高公局中分局隨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並於上午11時8分排除、開放通行。(編輯:李亨山)112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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