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帝王條款」漫畫挨批 教長:學生沒違反規定

行人「帝王條款」漫畫挨批 教長:學生沒違反規定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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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桃園市有國中生以「帝王條款」為題創作,遭質疑是歧視行人,也有網路名人要求追回獎項。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首度出面回應,認為學生沒有違反抄襲、臨摹等規定,希望各界給予鼓勵。

桃園市有國中生日前以「帝王條款」為題創作,獲得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畫中是1名皇帝牽著烏龜在過馬路,一旁有大量駕駛在按喇叭;校方在臉書(Facebook)貼出此作品恭喜學生,卻遭網路圍剿,網友認為行人路權被嘲諷是帝王條款,是學校教育缺失。

上述事件在網路延燒多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出席「社會教育貢獻獎」頒獎典禮,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首度做出回應。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主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是為鼓勵學生美術創作,參賽作品都是經校內徵件、縣市初賽、再到全國決賽,過程經由專業評審逐級選出,過程相當嚴謹。

對於引發爭議的「帝王條款」,潘文忠說,學生從日常的細微觀察,透過漫畫將創意呈現在作品中,拿下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獎,就是代表評審對作品的高度肯定。

潘文忠認為,學生只是表達創作理念,卻被外界誤以為抵觸相關規定。事實上,創作內容並沒有違反要點規範的臨摹、抄襲等情況,應該給學生鼓勵。他並強調,教育部的態度是支持學生在創作上的表現,鼓勵持續創作。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有關追回獎項的條款,僅明定作品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經具名檢舉(檢舉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及具體事證),可由評審判定喪失得獎資格、追回獎狀並禁賽1到2年。(編輯:陳政偉)1121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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