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為避免移工因雇主或仲介疏忽未申請或展延居留許可導致遭遣返,勞動部今天表示,已與移民署系統介接,未來雇主提續聘或續聘許可申請時可同時申請居留,明年1月4日起施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避免由雇主辦理期滿續聘或接續聘僱在台工作的移工,在取得聘僱許可後,可能因雇主或仲介公司的疏忽未在規定時間內協助申辦居留或展延居留許可,導致移工因逾期非法居留遭遣返回國,將推動「在台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整合服務」。
發展署表示,「在台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整合服務」已經與內政部移民署進行跨機關系統介接,整合聘僱及居留許可申辦作業,雇主在提出期滿續聘或接續聘僱許可申請時,透過系統介接可同時完成向移民署申請居留或展延居留許可,預定於明年1月4日起正式實施。
發展署指出,「在台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整合服務」預期每年受益雇主及移工人數可達20萬人以上。(編輯:張雅淨)112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