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日電)環境部原訂去年底預告碳定價相關子法,但攸關排碳大戶的「自主減量計畫」卻尚未出爐。環境部解釋,由於各產業減碳的方式屬於哪個範疇,還在進一步討論;希望能加速於第一季完成發布。
環境部長薛富盛去年曾表示,為加速減碳並與世界接軌,環境部優先擬訂氣候法下與碳定價相關的12項子法,這12項子法,部分已經公告,未完成的草案一定會在去年底前都預告,供各界討論。
然而,攸關排碳大戶優惠費率的「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目標」辦法,時至今日仍未見草案。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去年底預告碳費徵收辦法草案,目前是希望徵收辦法先有一定共識下,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思考自主減量計畫。
此外,黃偉鳴解釋,由於每個產業對於減碳的方式不同,但在條文中必須寫清楚,因此可能會需要確認所屬的範疇。
舉例而言,黃偉鳴指出,若企業使用循環材料,就需要進一步討論如何歸類;另外也對於指定目標中「以科學為基礎的淨零排放行動(SBTi)」,各界也認為還有討論空間。
黃偉鳴說,去年已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減量目標進行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作為規劃設計參考。
黃偉鳴指出,目前規畫涉及碳費徵收、自主減量及指定目標,都期望能加速在今年3月完成發布。
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9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編輯:李亨山)1130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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