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日電)針對去年12月30日總統辯論會候選人提及,COVID-19期間政府未採納地方政府普篩、快篩陽即確診等意見,疾管署今天嚴正澄清,防疫政策均參採地方政府、專家意見與國際經驗等適時調整推動。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澄清,日前總統辯論會候選人再次翻出疫情期間舊帳,點名政府未採納地方政府口罩、普篩、快篩陽性即確診等意見,甚至提及對於快篩試劑及疫苗採購仍有疑慮,盼各界勿再扭曲事實,抹煞防疫人員的付出。
疾管署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於各縣市首長提出建議,都相當重視,透過中央地方視訊會議、專家會議等方式討論研商。針對口罩時機,入境篩檢、確診條件等議題,指揮中心廣泛收集各界意見及專家學者建議,依國內外疫情狀況適時調整。
疾管署強調,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對於新北市所提建議,如確診者改採居家照護、放寬接觸者居家隔離採檢條件等,中央也及時調整方針並制訂相關指引,中央地方共同合作因應疫情,絕無「政治掛帥、政黨考量」。
另外,對於快篩試劑的質疑,疾管署指出,因應2022年4月國內COVID-19疫情急速上升,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需求遽增,市場快篩試劑缺貨且價格昂貴,這樣的現象不只發生在當時的台灣,世界各國都面臨同樣問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徵用快篩試劑,推動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
疾管署表示,推行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後,讓有篩檢需求族群可以購得每日所需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數量,同時平抑市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價格。當時台灣販售為價格為新台幣100元,與各國相較並無偏高,相關採購均以符合採購法規定。
至於多次被質疑的疫苗採購,疾管署表示,不實言論均已多次澄清,COVID-19疫情流行之初,全球疫苗產能未擴充至足以供應各國需要,歐美以投資方式超額採購,致使多數國家難以競爭。台灣採購過程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執行,絕無涉炒股或其他不法情形,更無阻擋任何疫苗購買。
台灣當時採取多元外購與國內研發雙軌並行方式進行採購疫苗,並自2020年起即積極與莫德納、BNT等疫苗廠洽購各種COVID-19疫苗,同時積極輔導國產疫苗開發。提供民眾接種疫苗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緊急使用授權或核准,確保疫苗安全無虞。(編輯:陳政偉)1130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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