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通過,農業部農糧署近日預告子法條列鳳梨、香蕉等作物的29個貨品品項有條件限制出口,以確保產業發展及出口商機,預計2個月後上路。
立法院去年5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部分條文,增訂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現為農業部)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情形,違反公告禁止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糧署副署長姚志旺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因為要就各品項做實務了解及收集,完成後於2日預告「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草案。
農糧署說明,預告期2個月,預計3月上路,為有條件限制,前提是不影響產業發展,當有業者提出出口申請,須依「植物種苗出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辦理,將由農業部國際事務司、場試所等單位綜合評估,並非完全禁止,例如為了鞏固邦交國關係,仍會出口,若會衝擊出口市場商機,則不會同意出口。
農糧署預告共條列鳳梨、香蕉、茶、番石榴、番荔枝、鳳梨釋迦、紅龍果、芒果、棗樹、蓮霧樹、楊桃、荔枝、菇類菌種、竹苗、毛豆等作物的29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去年5月2日在臉書以「種苗法修法三讀通過 保護作物品種權邁開大步」為題貼文表示,修法重點在於加強管制及保護力道,以阻止技術與種苗外流。(編輯:管中維)113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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