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強化家長管教責任?衛福部:應提升親職教育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4日電)新北國中生命案,全教總籲修法,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講習等方式,強化家長管教責任。衛福部今天說,現行兒少權益法中已有相關規定要求落實家長職責,提升親職教育才是立法目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舉行「正視校園無助,系統性解決校園安全」記者會,建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落實家長職責。

對於全教總建議,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下午接受媒體電訪指出,現行兒少權益法中已有相關規定,站在保護兒童少年的立場,針對未善盡義務「擺爛」,甚至涉嫌虐待、影響兒少身心健康的父母或監護人,疏於保護照顧且情節嚴重者,可由利害關係人如教師、社工、醫療人員、警察及村里幹事等,聲請法院停止親權、意定監護權等。

且未盡管教責任者,依兒少權益法規定,可視情節輕重要求接受親職教育4小時至50小時,若家長拒不配合,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此外,疏忽照顧即屬精神暴力,可申請民事保護令,由法官命其接受親職教育、戒酒等,若家長拒不接受,則是刑法「違反保護令罪」,恐面臨牢獄之災。

張秀鴛強調,因為孩子仍會回到家庭中,「提升親職教育才是立法目地」,罰錢只是一個手段;至於衛福部正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明確定義何謂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等,並在法條裡註明具體身心虐待規範與樣態,讓法益統一,認定上回歸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最快可能5月預告,搜集各界意見。(編輯:陳政偉)113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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