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3日電)農曆春節將至,連假長達7天,多數醫療院所休診,全台約772.8萬人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健保署特例放寬領藥規定,若民眾吃完藥的日期介於春節期間,可於1月29日起回診領藥。
據統計,台灣去年有772.8萬人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民眾,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憑原處方箋再領下個月用藥。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黃珮珊,不少民眾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1天,落在今年的2月8日至2月14日春節期間,擔心過年斷藥。
黃珮珊表示,因應113年春節假期,健保署依照慣例放寬春節前領藥規定,若民眾吃完藥的日期介於春節期間,可提前於春節前10天,也就是1月29日起回診,讓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
黃珮珊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即可用藥不中斷,安心過好年。若民眾過年前沒空提前回診領藥,不用過度恐慌,今年春節期間不少醫療院所仍有開診,甚至除夕也有看診,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查詢,過年有營業的院所名單及看診時段。(編輯:李亨山)113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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