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民眾從國外帶毛小孩回國,有條件免隔離新制上路。防檢署今天表示,除了11個狂犬病非疫區國家或地區,犬貓入境原需隔離檢疫7天,現在有3種新措施,符合任1條件提出申請通過就免隔離。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發布新聞稿指出,27日公告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8條附件6「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並自今天起生效實施;修正內容提供民眾在符合新措施條件下,提出免隔離申請通過後,從國外狂犬病疫區攜帶犬貓入境,將無須在輸入後隔離檢疫。
有關新措施的內容,防檢署副署長徐榮彬說明,從狂犬病疫區入境的犬貓,在回國前180天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並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任1條件,經防檢署核發輸入檢疫同意文件後,犬貓入境時由檢疫人員臨場檢疫合格後,就可直接隨民眾返家,無須進行輸入後隔離檢疫。
上述3個條件,包含「於回國120天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
防檢署補充,現行的犬貓入境檢疫規定,除了農業部公告的11個狂犬病非疫區國家或地區外,民眾從其他國家攜帶犬貓入境前,需在回國90天前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回國20天前並申請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接著犬貓入境後須在防檢署觀音檢疫站隔離檢疫7天,經檢疫合格後始得返家。
防檢署表示,新措施上路後,現在變成「需隔離或免隔離」雙軌制,飼主可通盤考量選擇辦理。
另外,針對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而需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30天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做修正。防檢署說,以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為例,如果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本輸出90天內回國可免隔離,規定修正後延長為抽血日後1年內回國免隔離。(編輯:張雅淨)1130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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