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稱呼比自己年長的女性要用「姊」還是「姐」,引起網路熱議。台師大國文系教授鍾宗憲表示,有血緣關係的應寫「姊」,「姐」則是女性的泛稱,但一般生活中兩者可互通。
中央社記者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姊」和「姐」大致相同,都可用於稱呼比自己先出生的同胞女子,如「大姊」,或是同輩中比自己年長的女子,例如「學姊」、「師姊」。唯獨在「姐」的詞條中,多了一個解釋為「對女性的通稱」,例如「小姐」。
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鍾宗憲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 「姊」和「姐」都是形聲字,若要認真細分,最早用來稱呼有血緣女性的寫法應是「姊」,例如東漢文字工具書「說文解字」中就說:「姊,女兄也。」即用來稱呼女性的兄長。
至於「姐」,鍾宗憲指出,「說文解字」說:「蜀謂母曰姐。」也就是說,早期四川方言中,「姐」是用來稱呼母親的。後來隨著語言演變,「姐」變成女性的通稱,解釋就比較寬,「小姐」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鍾宗憲表示,嚴謹來說,如果是指有血緣的女性,一定是用「姊」比較正確,「姐」則有更廣泛的意思。教育部辭典為顧及社會使用習慣,因此解釋兩字通用。
台師大國文系教授賴貴三解釋,「姊」為對內正字,「姐」為對外用字,也可通用沒有差別。傳統用字比較嚴謹,內外、親疏有別,而現代人只要約定俗成,能夠理解區別即可,其實已經不再如此分判明辨了。
台師大國文系教授徐國能也認為,「姊」和「姐」基本能互通,現代沒那麼區分,只要寫的人和讀的人都可以理解即可,「倒不用這麼去爭論這個。」
台中市大業國中國文教師賴宜芳表示,從教育部辭典的解釋來看,稱呼有血緣的女性,用「姊」或「姐」都可以;但如果是稱呼沒血緣的女性,則較適合用「姐」,例如「小姐」。
賴宜芳表示,其實在國文教學上,並沒有那麼在意學生寫哪一個字,畢竟兩個字都可以相通,就像是「台」或「臺」,寫哪一個字都不會造成誤解,除非是正式公文才要注意。老師們反而還比較在意「肉」用作偏旁時(例如肌、肝),會與「月」相似,但兩者代表的意思不同,就要寫正確。
賴宜芳也說,這一個討論很有趣,很適合用於國中教育會考。考題可能會先給教育部辭典的解釋,然後再提供各種使用情境,讓學生判斷要使用「姊」或「姐」比較好,考驗閱讀理解能力。(編輯:陳政偉)11303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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