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環境部今天預告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以PM2.5為例,將由現行年平均值15μg/m3,朝116年達13μg/m3,並以119年前達12μg /m3為目標,修正後朝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目標邁進。
根據修正草案,以細懸浮微粒(PM2.5)而言,台灣年平均濃度已由民國105年20微克/立方公尺(μg/m3),下降至112年13.7μg/m3,隨著第2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預期116年降至13μg/m3,長期朝12μg/m3的目標邁進。
環境部表示,除了PM2.5之外,也同步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濃度標準。
另外,修正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為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達標與否的方式。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保守估計在119年能達到12μg/m3的目標,也希望能提早達標。
張順欽指出,目前是草案預告階段,希望今年9月之前能完成法制程序;若完成相關空污指標修正後,做為提醒民眾空氣品質的AQI指標也會跟著調整,這部分之後會再進一步討論。
環境部說明,此次標準修正後,台灣空氣品質標準將朝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目標邁進,其中SO2、CO、鉛(Pb)皆已達世界衛生組織最終目標或世界最嚴標準;PM10及PM2.5較日本、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嚴格;NO2及O3則與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相當。(編輯:管中維)11304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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