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0日電)為協助受花蓮強震影響的農漁民復建,農業金融署今天表示,包含花蓮縣及新北市部分農漁民,可於取得受災證明文件下,申請專案農貸展延1年免息措施,辦理期限至114年4月3日止。
針對4月3日花蓮強震,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發布訊息指出,經行政院公告為震災災區花蓮縣及新北市部分的農漁民,並有取得受災證明文件者,農業部提供既有專案農貸展延1年免息措施,盼藉此協助農漁民儘速復建。
農金署提醒,此措施是依據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及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申請期限從即日起至114年4月3日止,受災農漁民得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的受災證明文件等,向原貸款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展延。(編輯:管中維)113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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