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9日電)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社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雙方纏訟多時,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今天判教育部敗訴。教育部表示遺憾,研議是否上訴,另向法院聲請指派國語日報臨時董事。
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社屬於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行政訴訟,教育部敗訴確定,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確認捐助法律關係存在事件,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教育部敗訴,可上訴。
教育部今天晚間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訴訟的目的是維護國家公產權益與法制公義。台北地院未就教育部所提諸多政府檔案資料所呈現的事實論究,教育部深表遺憾。等判決書送達,會再詳究判決法理,研議後續措施。
除此之外,教育部認定國語日報社部分董事屆齡、部分董事已不具合法董事資格,以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的身分,另向法院聲請指派臨時董事代行董事職權。
教育部於民國106年9月5日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隨即以法人主管機關角色,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隨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於111年二審駁回教育部上訴,教育部敗訴確定。
在民事訴訟部分,教育部向法院請求確認捐助法律關係,然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最新判決,國語日報社非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教育部確認其與國語日報社之間捐助的法律關係存在無理由,判決駁回,可上訴。(編輯:陳清芳)113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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