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之1草案,因花蓮汽車運輸業營運受地震衝擊,將公告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
交通部表示,4月3日花蓮地區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重創當地觀光產業,致汽車運輸業營運受衝擊,為協助因天然災害而受影響的業者可持續營運,維繫運輸業市場基本需要的運作,有適度降低營運負擔的必要。
交通部在「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中,增訂得參酌天然災害嚴重程度及業者受影響的營運情形,公告減免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以符實際需要,減免的對象、期間及額度由交通部另行公告。
交通部表示,這項修正內容屬因應天然災情紓困措施,對公告適用的運輸業者具有時效性,對此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應於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編輯:張雅淨)11306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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