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大漢技術學院宣布將停辦,高教工會今天向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要求校方正視工會提出的團體協約協商。勞動部呼籲,在調整員工權益重大決策時,應善盡與工會誠信協商義務。
花蓮大漢技術學院預計114學年度停辦,教師多次北上陳情,擔心開突襲停辦、惡性退場的先例。教育部13日說,目前還沒收到停辦計畫,在正式核定前,大漢學院仍可招生。
高教工會今天前往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提出3項訴求。首先,被片面終止校內職務的工會幹部,應予以復職;第二,校方應停止停辦程序;第三,校方應與工會實際協商。
高教工會說明,校方於5月15日突然片面終止工會幹部王世忠校內學務長一職,工會成員林明輝老師也被終止校務發展中心主任職務;解職皆違反校內規章,顯然打壓工會成員,也剝奪工會會員於校務會議的代表席次。
與會的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張鑫隆表示,教師依法不得罷工表達抗議,因此透過提出團體協約協商的方式向校方表達訴求;然而工會自4月19日提出協商要求,校方卻一再推遲,也未在法定60天內提出對應方案,都展現不願誠信協商的態度。
張鑫隆說,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裁決申請,一來是希望過陳情,讓教育部能正視大漢停辦的問題,另外也是希望能保障工會教師的勞動權益。
勞動部表示,有關大漢技術學院涉有違法解除工會幹部職務、剝奪校務會議委員資格及違反誠信協商義務等不當勞動行為,將於收受裁決申請案後,由裁決委員會進行審理;若經裁決委員會審理認定雇主有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也都將依相關規定裁處雇主。
勞動部呼籲,學校應尊重工會幹部依法行使職權保障會員權益,不應對工會幹部不利益對待,也不應該對工會有不當影響;在調整員工權益相關重大決策時,應善盡與工會誠信協商義務。(編輯:陳清芳)11306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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