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環評大會今天審查環洋離岸風電環差案,經環評委員確認潮間帶陸纜的施工方式,並要求開發單位補充環境衝擊影響評估後,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9次會議,審查「環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根據資料,此案於去年4月通過環評,去年底獲經濟部核配,預計民國116年併網;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面積約53平方公里,距離岸邊最近約8公里;風機數量不超過42座,總裝置容量最大不超過440MW。
開發單位今天表示,海纜上岸段將依主管機關規定由彰化南側共同廊道上岸,並設計3個上岸點的具體規劃及可能的陸纜路徑,調整原核定陸域輸配電系統併聯規劃,未來陸纜將依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際核定路線為主。
開發單位說明,目前規劃陸纜3處可能上岸點,路徑最短約1公里、最長不超過2公里;預計115年起施工,採分段施工的方式,每段施工長度約300公尺。
環評委員在初審議會時指出,由於上岸地沿岸為潮間帶,且寬度達3、4公里,以水平導向鑽掘工法(HDD工法)有約1公里左右的長度限制,剩餘距離若沒有使用HDD工法,在潮間帶施工是很敏感的事,施工工法應該說明清楚。
開發單位今天回應,非HDD工法施工會採即鋪即埋的方式,施工範圍小且完成後短時間內自然回淤,對潮間帶棲地環境影響相對較小。
環委認為此次僅補充施工工法,但對於實際的環境衝擊估算,如施工機具的運行方式,機具本身的重量是否會對潮間帶造成影響等,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詳細資料,並敘明減輕對策。
開發單位承諾遵照辦理。環委經內部討論後,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編輯:管中維)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