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台電檢討優惠電價措施,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教育部於民國114年度編列新台幣59億元,用於支應各級學校電價差額,115年度將再視電價方案確認補助方式。
台電長年給予農漁業、離島、學校、社福團體等優待的電價。台電今年發文給教育部等單位,應在114年回歸各部會編列預算,不再由台電繼續挹注。
這項政策改變對私立學校影響最大,許多學校擔心優惠電價措施改變後,會造成財務負擔。教育部今天表示,依據行政院於7月召開的研商會議結論,114年度將編列經費,全額補助私校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的差額。
教育部114年度總計編列59億元支應公私立各級學校的電費差額。至於115年度之後,教育部語帶保留,強調會視經濟部後續具體電價方案及預算額度,再確認補助方式。
另外,政府推動「班班有冷氣」,支應國中小冷氣電費,教育團體希望延伸到高中職。教育部表示,高中職冷氣費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向學生收取,並訂定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免繳等規定,目前暫無調整規劃。(編輯:陳政偉)113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