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草案,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圖案為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預計10月上路。
交通部表示,這是參考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增訂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規定。
為標示行人優先區範圍,交通部參考維也納道路標誌與號誌公約的交通寧靜區標誌以及韓國行人優先區標誌,在修正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草案中,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相關規定及圖例,標示行人優先區起點及終點,提醒車輛駕駛人行駛於行人優先區內,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交通部指出,行人優先區起點標誌應配合設置最高速限標誌或速度限制標誌,提醒車輛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
交通部預告的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為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
目前規定車輛行駛至網狀線時,禁止臨停,交通部利用這次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時,規定網狀線禁止暫停,並應保持淨空,車輛行至有網狀線之處,遇有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擠,應於網狀線範圍外暫停,不得行駛入網狀線範圍內。
交通部表示,這項規則草案預告期是3天,將銜內政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一併於10月實施。(編輯:張雅淨)11309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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