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7日電)環境部今天完成碳費費率審議,建議一般費率為新台幣300元及AB優惠費率。學者認為,若所有企業只選擇優惠費率B,首年碳費約60億元;要做減碳補助等,可能會在支應上不足。
環境部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委員會,經委員討論,建議一般費率訂為每噸碳300元,優惠費率A、B分別為50元、100元。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下一步會因應新的國際情勢,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更明確,加上明年台灣要提出2035年新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對碳定價都會有一些拉抬效果,希望明年的審議會能提出新的討論。
趙家緯也擔心,但若大家都只提出較易達到的優惠費率B,第1年碳費金額可能只有60億元左右;要做減碳補助等,可能會在支應上不足。
綠色和平發布新聞稿表示,每噸300元的費率並無法達到減碳效果,消極的碳定價制度將使國際社會認為台灣缺乏減碳決心。
綠色和平說明,一般費率過低將削弱碳費制度的有效性,企業可能將碳費視為可負擔的營運成本,選擇繳錢了事,甚至變相將成本轉嫁於消費者,而非投入資源積極減碳。
另一方面,優惠費率B過低也削弱企業的減碳動機,減碳要求較高的優惠費率A形同虛設,將使碳費制度陷入減碳效果不彰且收不到碳費的窘境。(編輯:管中維)11310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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