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團體旅客 觀光署修法要求領隊須全程陪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2日電)為了保障旅客權益,並因應現代科技發展,交通部觀光署預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草案,明定國內團體旅遊必須「全程」有領隊參與,最快年底公告上路。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預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草案。觀光署說,為提升旅行業整體競爭力,協助轉型朝多元化發展,調適現行法令與實務發展落差,因此放寬綜合旅行業業務範圍,簡化部分文書作業流程等。

另外,觀光署說,為了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修法明確規範旅行業廣告範圍及揭露方式,並要求辦理團體旅遊行程應派遣專人全程隨團服務,最快年底可以公告上路。

觀光署指出,由於現行條文僅規範旅行業應派遣專人隨團服務(俗稱領隊),並未寫明須「全程」陪同,因此有部分業者並未安排領隊全程隨團,導致旅客如果發生意外將無法立刻協助,因此這次修法才明定領隊必須要全程參與。

觀光署指出,因應科技發展,旅行業者利用網路平台,如社群平台、影音平台、即時通訊平台等、行動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等多元方式(如電子郵件等)經營旅行業者日漸普遍,因此這次修法也要求透過這些方式的業者,必須在頁面揭露公司資訊等。(編輯:陳政偉)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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