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遠雄撤國賠 分潤比率0.6%至1.6%入契約

大巨蛋案遠雄撤國賠  分潤比率0.6%至1.6%入契約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5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指出,遠雄公司11月18日遞狀撤回國賠訴訟後,市府與遠雄已在11月22日簽訂大巨蛋營運契約變更協議書,明定0.6%至1.6%的營收分潤。

台北市前副市長黃珊珊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遠雄在11月18日宣告放棄國賠訴訟,並同意市府提出的營收分潤,雙方於11月22日簽訂契約變更,「大巨蛋的爛攤子,我們收完了!」

台北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針對營收分潤的議約,市府與遠雄已開了5次會,在核定大巨蛋投資執行計畫書後,遠雄撤回國賠訴訟,接著雙方就簽訂營運契約變更書,明定權利金收取機制。

台北市政府5月間公布大巨蛋營收分潤機制,將採取包底抽成方式,由遠雄公司每年提預估營收,若實際營收未達預估,將收取0.6%分潤;超過則分成2個區間,比率從1%到1.6%。

對於大巨蛋完工及啟用時程,陳世浩說,目前正等內政部針對大巨蛋防火避難及排煙審查的正式認可函,拿到認可函後遠雄就可以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申請第4次建照變更,剩下工程大約需要3個月,完工後接著跑勘驗程序並申請使照。

陳世浩指出,由於不知道內政部何時會發認可函,所以無法推估大巨蛋何時可以開始試營運,可能會晚於原先預期的明年6月,將來會繼續依照新任台北市長的期待來努力。

記者詢問,11月就簽訂契約變更協議,為何直到今天才由黃珊珊在臉書宣布。

對此,台北市體育局表示,市府秉持一貫公開透明政策,階段性進度完成後,經市府核備,就會更新在「大巨蛋公開資訊專業」網站上,並無獨厚任何人。(編輯:戴光育)11112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