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通過台北水源區3通 溫泉業等限制可望放寬

新北通過台北水源區3通 溫泉業等限制可望放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資料照)

中央社  / 新北市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0日電)新北市都委會通過「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案,待送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後放寬限制,鳥來區溫泉旅館業者可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區,原住民也可新建或改建住宅。

新北市城鄉局科長許仁成表示,為保障水源安全,以及協助原住民合法安全興建自用住宅,輔導不適宜區位溫泉旅館業者,分別進行「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案及「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 案。

他說,烏來水源特定區3通今年初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但僅限烏來部分區域限制可放寬,德拉楠等部落因位於台北水源特定區而無法適用。

許仁成表示,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6日審議通過台北水源特定區3通案,由於台北水源特定區涵蓋烏來、新店、坪林、石碇、雙溪等區,待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也代表烏來全區適用相關限制放寬。

許仁成指出,原住民保留地內既有房屋,在確認基地條件安全後,可依「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申請原有合法房屋增建、改建或拆除後新建;另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用住宅者,得申請原住民保留地新建自用住宅。

烏來地區目前列管在案的24家溫泉旅館業者,除了7家位河川區需拆遷外,其他17家業者得依「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以個案變更申請方式,擬具開發計畫說明交通改善、污染處理方案、完成繳納代金後,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

許仁成說,考量茶產業生產需求,研擬保安保護區容許使用得設置農糧產品加工室供茶葉加工使用;考量水庫保護區既有住戶居住安全,酌予調整水庫保護區土地使用項目及使用強度;另為促使地區公共服務更多元更有效益,各細部計畫市場用地放寬多目標使用限制。(編輯:郭諭儒)111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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