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7日電)花蓮縣府維持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三節物資發放13年,由縣長親自逐一發送,花蓮縣府社會處今天說,今年將改為一次性發放生活物資券,讓民眾自行選購物資,預計3月或4月發放。
花蓮縣府三節物資發放,往年多以指定時間、地點,受助家戶需自行前往排隊領取,過去曾因米袋印有縣長夫妻肖像引起討論,也有議員建議應採更便民方式發放。
花蓮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幸福花蓮三節生活物資」自民國99年起,發放縣內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物資品項從1瓶油與1包米、2包3公斤裝白米到今年發放「生活物資券」持續滾動修正。
陳加富說,往年發放約2萬份物資,考量民眾需舟車勞頓領米,且重量不輕,今年改為全年發放1次,民眾可憑券到指定商店選購所需物資,選購項目僅限生活物資品,也可省去往年配送人力、物力的需求。
陳加富表示,目前規劃於3月或4月發放,會事前公告領取方式及發放對象,初估生活物資券面額為新台幣600元,提醒民眾今年過年前領不到三節物資米不要慌張。
花蓮縣府社會處指出,首度改為發券,將視發放情形與問題滾動式修正,持續優化發放方式。(編輯:卞金峰)11201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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