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身障服務中心擬收費 規劃公益弱勢使用配套

埔里身障服務中心擬收費 規劃公益弱勢使用配套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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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9日電)埔里身障服務中心遭南投縣審計室認為未依規定收費,因此縣府社勞處研擬收費草案,今天提交縣務會議,南投縣長許淑華認為,落實使用者付費應兼顧獎勵公益、照顧弱勢原則。

「南投縣綜合性身心障礙福利復健服務中心」免費供有需求者使用,審計部南投縣審計室審核南投縣政府辦理社福機構委外營運管理,通知「部分機構場地租借未依規定收取保證金或未依標準收費」,因此,縣府研訂相關收費辦法草案。

許淑華今天主持上任首次縣務會議,會中討論教育處、觀光處、社會及勞動處提案,其中南投縣綜合性身心障礙福利復健服務中心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草案成為焦點。許淑華說,慎重要求在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同時,應保持彈性兼顧獎勵公益及照顧弱勢原則。

根據社勞處提案,為使公共設施場地供社會各界租借用,且符合比例與使用者付費原則,依規費法第10條擬訂相關收費及使用規範;會中有官員認為,原本不收費,若改成需收費恐引起使用者誤解,應有相關減半、免收條款。

許淑華表示,公共設施不僅要提高使用率,落實使用者付費制度也有必要,埔里身障服務中心原本就是為弱勢身心障礙者服務而設,包含社團早晚短暫運動、公益社團借用場地辦理賑濟活動等,似乎可彈性減收或全免租借使用費。因此,盼草案進一步周延訂定細項,落實使用者付費同時兼顧公益、照顧弱勢目的。(編輯:郭諭儒)1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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