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建照變更設計 北市府核准通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大巨蛋案涉及建築物防火避難審查經中央核准,今天同意建照第4次變更設計,遠雄仍須依變更設計內容修正完成及經竣工勘驗,才會核發使用執照。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大巨蛋案自民國100年取得建造執照,歷經104年中旬,因79處未按圖施作,被勒令停工,且要求下降容納人數、增設安全梯、防火區劃、增加避難面積等。

建管處表示,針對大巨蛋案,北市府共完成7次都市設計審查、2次環差審查、2次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及通過防火避難模擬,確保完工使用後的公共安全。

建管處指出,針對大巨蛋案建造執照第4次變更設計,涉及建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部分,內政部已在9日核准,經行政與書面審查等程序後,今天核准第4次同意變更。

建管處表示,雖核准大巨蛋建照第4次同意變更設計,但遠雄仍須依核准內容修正包含有關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安全梯問題等內容,且須按圖施工,及經派員現場勘驗後,確認圖說無誤,才會依規定核發使用執照,取得使照後,才能營運。

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11日接受媒體電訪時說,內政部9日發下大巨蛋的防火避難及排煙審查的正式認可函,遠雄可向北市府建管處申請建照第4次變更,後續工程希望在3個月內完工。

陳世浩指出,完工後市府接著進場勘驗、檢查消防設備等,大巨蛋才能申請使用執照及試營運,台北市長蔣萬安希望大巨蛋今年底啟用,這是現在努力的方向。(編輯:李亨山)112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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