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日電)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接獲家長陳情,公有停車場管理員查驗身障者專用停車證時,會探訪身障者是否在車內,造成身障小朋友壓力。北市停管處今天表示,將要求從遠處查驗。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何孟樺發布質詢資料指出,台北市政府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提供北市領有身障證明等民眾,可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她說,日前接獲家長陳情,因小朋友為身障者,領有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但開車前往北市公有停車場,常遇管理員要探查身障者是否在車內,間接造成小朋友心理壓力,以信義區公有停車場居多。
她表示,此狀況對身心未成熟的未成年或少數患有精神障礙的民眾,恐造成心理壓力,陳情人提到,許多身障小朋友的家長赴公有停車場停車時常遇此情形,建議市府以不同顏色區分識別證,管理員應從遠處觀察確認,才能達到友善無障礙空間。
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長羅至浩接受媒體電訪說,因相關證件都有附照片,將要求所有公有停車場管理員,有放置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車輛進場,可從遠處觀察證件,查驗時不要靠近車窗或探查車內,以免造成身障者壓力。
至於識別證更換顏色部分,北市社會局表示,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是依衛生福利部與交通部訂定法規,且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也要求明確有停車證圖示及證件等資訊,這是全國一致規定。
社會局指出,若以不同顏色區隔不同類別身障者,除要考量個案情形不同,及有部分身障者不希望被辨識身分及障礙情形,若更換顏色,容易標籤化特定身障者形象,所以不宜更換。(編輯:方沛清)112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