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 高市:建物以全新重建價格從優補償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7日電)大林蒲遷村11日舉行第4場說明會,高市府今天表示,無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原則,訂定補償標準並加計物價調整,讓居民可有充裕資金選擇適合住宅。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吳文彥表示,房屋補償一直是大林蒲居民關心議題,為落實照顧居民,對於居民目前居住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且不因建物屋齡老舊而減價,都以相同等級建築物適用同一標準給予補償,並依遷村當年度物調指數加計補償金額,不會有所差別。

另外,為鼓勵民眾配合搬遷,於期限內自行拆遷且清運完竣者,也會加計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25%獎勵金;若配合市府拆遷,則發給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10%獎勵金。

吳文彥指出,近年來物價波動幅度大,建築成本也相對提高。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相較民國108年10月遷村基準日,營建物價調整指數至111年12月止,已達約122%。

若依110年2月發布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專案標準試算,1坪全新重建價格補償金額為新台幣7萬2645元,加計物調及自行拆遷獎勵金25%後補償金額達1坪11萬783元(以鋼筋混凝土構造3至4層樓第2類建築物為例),補償金額隨物調增加,實質提高補償,讓居民可依需求選擇適合住宅類型,輕鬆搬新厝。

吳文彥透過新聞稿說明,考量搬遷後民眾蓋新厝或興建透天厝需求,將媒合優秀建築師管道與辦法,以滿足民眾建屋設計需要;若民眾想選擇居住大樓,可選擇選購買高市府興建的配售型安置住宅;對於無房地所有權的大林蒲居民或年輕人,高市府也已與中央協力,在既有的250戶出租型安置住宅基礎上,再興建至少500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畸零地部分,高市府安排專屬街廓,讓小面積地主能合併使用,若經由媒合集中配地達到可建築的單元者,專案更補助45%集合住宅的規畫設計費用,同時也提供媒合在地優秀建築師進行設計的管道,讓畸零地地主也能安心蓋新房、住新家。希望透過多元選擇方案,讓遷村民眾能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搬新家,打造遷村後宜居環境。(編輯:孫承武)1120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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